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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记录填写应注意事项

(1)记录更改要规范。


实验室原始记录的更改五花八门,有涂改的,有刀片刮的,有纸片贴的,还有剪刀剪的,等等。这些都是不规范的记录更改方式。记录更改执行杠改加标识的原则:即在改动数据上划一横杠,然后在横杠上方填写更改数据,并加本人签名或者等效标识。


(2)记录信息量太少,表格设计过于简单,不能真正体现原始。


例如某单位微生物原始记录中,主要仪器设备没有天平的使用原始信息,也没有恒温水浴锅的信息。


环境温度条件的记录,对于微生物来说,是次要的,应该记录的,是对实验室无菌条件的监控。既然要求记录培养从多少时间到多少时间,那么培养箱温度就不可能一直不波动,需要多个温度记录。


培养基需要溯源——是什么时间配置、什么企业品牌?需要记录这些相关信息。


(3)记录未注明依据标准,或者依据标准年号只写2位。


按准则的要求,检验原始记录必须注明检验依据标准。同时注意,无论原标准年号是两位年号,还是四位年号,从2000年开始,一律都改成四位年号。


(4)原始记录试验日期未注明或不明确。


对于综合试验的原始记录,可能涉及的试验项目很多,而每个试验不可能都在同一天进行,这时,每个单项试验应分别有试验日期。


(5)对可能影响检测结果的试验环境条件(包括温湿度要求)应在原始记录中给予记录。


(6)原始记录中法定计量单位要规范使用。


错误写法如KN,mpa,mPa等。


法定计量单位中对单位和词头符号的书写有着严格的规定:


(i) 单位和词头的符号所用字母一律为正体。


(ii)单位符号字母一般为小写体,但如单位名称来源于人名者,符号的第一个字母为大写体。例如:秒S;[小]时h;赫[兹]Hz;瓦[特]w;帕[斯卡]Pa。


(iii)词头的符号字母,当所表示的因数小于10^6时为小写体,大于103时为大写体。例如:千10k;兆10M。


(7)原始记录,记录需要完整,例如对一些实验现象的描述。


(8)原始记录签字。


准则要求在原始记录上签字的人是,抽样人员(如果有),操作人员,结果校核人员的标识。


(9)数值修约应符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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