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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检验中的微生物菌种管理规程

药品检验中的微生物菌种管理规程是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环节。以下是一个基于多个来源信息整理的、较为全面的药品检验中微生物菌种管理的规程概述:

一、菌种来源与采购

  1. 标准菌株:应来自认可的国内或国外菌种保藏机构,确保遗传学特性得到确认和保证,并可追溯。

  2. 商业派生菌株:可选择与标准菌株所有相关特性等效的商业派生菌株,但应确保其溯源性以及与标准菌株的等效性。

  3. 采购要求:选择有资质的标准菌株合格供应商,每批标准菌株必须附带有供应商的合格证或检测报告或说明书,以证明所采购的标准菌株是合格的。

二、菌种接收与登记

  1. 接收检查:实验室收到标准菌株后,应进行符合性感官检查,记录菌株号和标准菌株来源途径信息,确保溯源性清楚。

  2. 详细记录:同时还应记录标准菌株名称和数量、生产日期、接收日期和有无破损等情况。

三、菌种复活与确认

  1. 复活操作:使用合适的培养基和培养条件进行菌种的复活。首次活化最好是在非选择性琼脂培养基上,除非特殊情况或特别推荐,一般不用液体培养基。

  2. 纯度与特性确认:复活后的菌种应进行纯度和特性确认,包括微生物形态、革兰氏染色、生化试验或分子生物学手段进行鉴定。

四、菌种保藏与存储

  1. 标准储备菌株:标准菌株经过复壮并在适宜的培养基中生长后,可分装于小瓶中,采用低温冷冻干燥、液氮储存、超低温冷冻(低于-30℃)等方法保存。

  2. 工作菌株:由标准储备菌株制备,只使用一次,或根据需要进行传代培养,但传代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次数(如5次)。

  3. 存储条件:菌种应存储在专用冰箱或其他适宜的保存方式中,确保温度、湿度等条件符合要求。

五、菌种使用与记录

  1. 使用要求:工作菌株可用于制备菌悬液等,使用时应遵循无菌操作原则,防止污染。

  2. 使用记录:每次使用标准菌株都应做好使用记录,包括标准品的名称、编号、使用时间等。

六、菌种销毁与废弃物处理

  1. 销毁要求:菌种使用后或超过贮存期的应进行销毁。销毁时应采用高压蒸汽(121℃)灭菌30分钟等方法,确保菌种彻底灭活。

  2. 废弃物处理:销毁后的菌种废弃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防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七、菌种管理与监督

  1. 管理制度:实验室应建立菌种管理的文件和记录,内容包括菌株的购进、转种、确认、使用、销毁全过程。

  2. 双人管理:菌种应由专人(双人双锁)进行管理,确保菌种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 定期检测:定期对菌种进行品质检测,发现菌种变异或退化时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

综上所述,药品检验中的微生物菌种管理规程涉及菌种的来源与采购、接收与登记、复活与确认、保藏与存储、使用与记录、销毁与废弃物处理以及管理与监督等多个方面。遵循这些规程可以确保菌种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药品检验提供准确可靠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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