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检验员委托样品(原样)制备成检测样品后,检测样品保存与标识注意事项
化学检验员在接收委托样品(原样)后,需按检测要求将其制备成检测样品(也称试样、分析样)。此过程完成后,对检测样品的保存与标识是确保检测结果有效性、可追溯性和合规性的关键环节。若保存不当或标识不清,可能导致样品变质、混淆、失效,甚至引发法律纠纷或检测报告无效。
以下是化学检验员在检测样品保存与标识中必须注意的核心事项:
一、标识管理:确保唯一性与可追溯性
唯一性编号
每个检测样品必须赋予唯一性标识号(如 L20251128-01A),该编号应与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一一对应。
编号规则应包含:年份、日期、流水号、分样代码(如A、B代表平行样)等。
完整信息标注
标签上应清晰注明以下内容(可手写或打印,字迹清晰、防水防溶剂):
委托单位名称(或简称);
样品名称/产品名称;
原始样品编号(与委托单一致);
检测样品编号;
检测项目(如“重金属”“有机成分”“水分”等);
制样日期和制样人;
保存条件(如“4℃冷藏”“避光”“干燥”);
有效期或保存截止日期。
标签粘贴牢固
使用耐溶剂、防水、耐低温/高温的标签纸和记号笔;
容器外壁和盖子均应标识,防止盖子错配;
对于小容器(如色谱小瓶),可使用带编码的标签或直接在瓶身激光刻码。
电子记录同步
在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或原始记录中同步录入样品信息,实现电子与实物双追溯。
二、保存条件:防止样品变质或损失
根据样品性质选择保存方式
| 样品类型 | 推荐保存条件 | 注意事项 |
|---|---|---|
| 易挥发有机物(如溶剂残留) | 密封,4℃冷藏或 -20℃冷冻 | 使用玻璃瓶(非塑料),避免吸附;顶空尽量小 |
| 微生物/生物样品 | 0–4℃短期,-20℃或-80℃长期 | 避免反复冻融 |
| 金属/无机元素分析样 | 室温干燥、洁净环境 | 防止灰尘污染;酸消解液需用聚四氟乙烯或高密度聚乙烯瓶 |
| 光敏物质(如维生素、农药) | 棕色瓶,避光保存 | 置于暗处或铝箔包裹 |
| 吸湿性样品(如粉末、盐类) | 干燥器或密封+干燥剂 | 控制湿度,防止潮解 |
| 不稳定化合物(如过氧化物) | 低温、惰性气氛(如氮气封存) | 注明危险性,单独存放 |
容器材质匹配
有机分析:优先使用玻璃(如棕色螺口瓶);
金属分析:使用聚乙烯(PE)、聚丙烯(PP)或聚四氟乙烯(PTFE)容器;
强酸强碱:使用耐腐蚀材质(如FEP、PFA)。
避免吸附或反应:
密封性保障
所有容器必须严格密封,防止挥发、吸湿、氧化或污染;
液体样品留适当顶空(尤其冷冻时防止胀裂),但不宜过多。
分区分类存放
按保存条件分区:常温区、冷藏区(2–8℃)、冷冻区(-20℃);
按检测项目或风险等级分类:有毒、易燃、腐蚀性样品单独存放,符合安全规范;
留样与待检样分开,避免混淆。
三、保存期限管理
明确保存时限
常规理化样品:7–30天;
仲裁或争议样品:60–180天;
法律法规要求(如食品留样):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
根据检测标准、客户要求或实验室SOP规定保存时间,例如:
设置到期提醒
在标签或LIMS中标注“销毁日期”;
到期前进行复核,确认是否延期或按规定销毁。
销毁记录
过期样品应登记销毁,记录:样品编号、销毁日期、销毁方式(如焚烧、中和)、执行人;
危险样品按危废处理流程处置。
四、常见错误与风险防范
❌ 无标识或标识模糊 → 导致样品混淆,检测数据无法归属;
❌ 使用不兼容容器 → 样品被污染或吸附损失(如塑料瓶装有机溶剂);
❌ 未密封或保存温度错误 → 成分降解(如农药水解、维生素氧化);
❌ 留样与待测样混放 → 交叉污染或误用;
❌ 超期保存未处理 → 占用空间,增加管理风险。
五、总结
检测样品的标识是“身份证明”,保存是“生命维持”。化学检验员必须做到:
“标识清晰、信息完整、条件适宜、期限可控、记录可溯”
这不仅是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如ISO/IEC 17025)的基本要求,更是保障检测公正性、科学性和法律效力的重要基础。规范的样品保存与标识,体现了化学检验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也是实验室公信力的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