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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不等于“药妆” 市场监管莘塍所开展清查

国家药监局在2018年第三季度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质量督查中发现,部分省级局未严格执行备案工作要求,导致一些宣称“药妆”、“EGF”(表皮生长因子)、干细胞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经备案后进入市场销售。2月26日,市场监管莘塍所在莘塍范围内全力清查违法宣称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检查人员重点清查医疗美容机构、化妆品专营店、兼营店、大型商超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查看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存在经营、使用违法宣称“药妆”、“EGF”(表皮生长因子)、干细胞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同时查看是否索取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是否索取供货单位的销售票据。

此次清查行动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9家,发现宣称“药妆”产品广告牌3块,宣称“干细胞”产品广告牌2块、化妆品61瓶,宣称“EGF”化妆品22瓶,已要求违法宣称广告牌全部拆除、产品全部下架。

下一步,该所将严肃整顿辖区内化妆品市场经营行为,为消费者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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