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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检验员检验检测工作细则

《化学检验检测工作细则》内容覆盖从样品接收到报告出具的全流程关键控制点,符合CNAS-CL01(ISO/IEC 17025)、GMP/GLP等质量体系要求,兼具实操性与合规性,可作为日常工作的标准操作指南。


化学检验员检验检测工作细则


一、总则

目的
规范化学检验全过程操作,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可追溯性,满足客户、法规及认可准则要求。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实验室所有化学成分分析、理化指标测定及相关辅助工作。

基本原则

严格遵守SOP(标准操作规程)

坚持“谁操作、谁记录、谁负责”

落实ALCOA+数据完整性原则

执行“先确认、后操作;先记录、再进行”


二、工作流程与细则

(一)样品接收与登记

核对信息

核对送样单:样品名称、编号、数量、状态、检测项目、依据标准、特殊要求(如时效性、保存条件)。

检查样品容器是否完好、密封、无泄漏,标签是否清晰、牢固。

状态描述

如实记录样品外观(颜色、气味、浑浊度、分层、沉淀等),异常情况需拍照并备注。

唯一性标识

立即粘贴或书写实验室内部唯一编号,确保全程可追溯。

登记入库

在LIMS或样品台账中录入信息,注明接收人、接收时间。

按要求存放(常温/冷藏/避光/防潮等),记录储存条件。

⚠️ 注意:样品信息不全或状态异常时,应拒收或与客户书面确认后再受理。

(二)检验前准备

方法确认

确认所用标准方法(如GB、HJ、ISO、ASTM)为最新有效版本。

若使用非标方法或自制方法,须经方法验证/确认并获批准。

人员资质

检验员须持有该项目上岗证,并在有效期内。

环境条件

检查实验室温湿度是否符合方法要求(如天平室≤60% RH),并记录。

仪器设备

确认仪器已校准且在有效期内;

开机预热、自检、运行空白或标准品确认状态正常;

记录仪器使用前状态(如HPLC基线噪音、GC载气压力)。

试剂与标准物质

使用分析纯及以上级别试剂;

标准物质应在有效期内,有证书,按要求保存;

自配标准溶液需经第二人复核,标签完整(名称、浓度、配制人、有效期)。

(三)样品前处理

代表性取样

固体样品需充分混匀;液体样品需摇匀;不均匀样品按标准方法缩分。

防止污染与损失

使用洁净器具(酸洗、烘烤、超纯水冲洗);

挥发性样品在密闭系统或低温下操作;

避免交叉污染(如测痕量金属,专用聚四氟乙烯器皿)。

关键步骤记录

称样量(精确至方法要求的小数位)、定容体积、消解/萃取条件(温度、时间、压力)、稀释倍数等必须实时记录。

(四)仪器分析与数据采集

序列设置

按“空白 → 标准曲线 → QC样品(平行、加标、CRM)→ 待测样品 → QC样品 → 空白”顺序设置分析序列。

实时监控

分析过程中不得离开,观察基线、峰形、压力、信号强度等是否异常。

原始数据保存

仪器原始数据文件(.D, .RAW等)不得删除或覆盖;

打印图谱或导出数据需即时粘贴或关联至原始记录,签名签日期。

(五)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

计算复核

使用经验证的计算模板或公式;

所有计算过程必须手写或电子留痕(不可仅保留最终结果);

关键结果(如超标、临界值)需第二人独立复核。

有效数字与单位

按标准方法或不确定度要求修约;

单位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如mg/L、%、μg/g)。

质量控制判定

平行样RSD ≤ 方法允许限;

加标回收率在80%–120%(或方法规定范围);

标准物质测定值在证书不确定度范围内;

任一QC失控,整批数据无效,需排查原因后重做。

(六)结果审核与报告出具

检验员自审

检查原始记录完整性、逻辑性、签名齐全;

确认结果与样品状态、历史数据无明显矛盾。

授权签字人审核

审核方法适用性、数据合理性、结论准确性;

对异常结果要求提供解释或补充试验。

报告内容

包含:样品信息、检测依据、检测结果、检出限/定量限、测量不确定度(如要求)、结论(合格/不合格)、检验员与审核人签名、报告编号、发布日期。

报告发放

通过受控渠道发放(邮件加密、纸质盖章),保留发放记录。

(七)样品留存与处置

留样要求

一般样品留样≥报告发出后30天;

争议样品、仲裁样品、高风险样品(如食品、药品)按法规延长留样期。

处置记录

过期样品按危废或普通废弃物分类处置;

记录处置方式、时间、责任人。


三、异常情况处理



异常类型处理流程
OOS(Out of Specification)启动OOS调查:实验室错误?取样问题?产品真实不合格?
仪器故障立即停用,挂“停用”标识,报修;已产生数据评估有效性
样品异常(变质、混淆)隔离样品,通知客户,协商重新送样
记录错误按“杠改”原则修正,不得涂改;重大错误需说明并审批


四、附则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实验室《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国家相关法规执行。

检验员每年应接受本细则培训并考核。

本细则由技术负责人负责解释,定期评审更新。



化学检验不是简单的“照方抓药”,而是科学、规范、责任的综合体现。每一位检验员都是数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唯有将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方能出具经得起时间、客户和监管考验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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