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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检验员实验室用水管理要求

实验室用水看似普通,实则是影响检测结果尤其是痕量分析准确性的隐形因素。根据国家标准GB/T 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实验室用水分为三个等级:一级水、二级水和三级水,化学检验员必须根据检测项目的灵敏度和精度要求,正确选择并管理用水。

一级水又称“超纯水”,电阻率≥18.2 MΩ·cm(25℃),主要用于高灵敏度分析,如原子吸收光谱(AA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高效液相色谱(HPLC)流动相配制、痕量金属标准溶液稀释等。一级水几乎不含离子、有机物、细菌和颗粒物,但因其极强的溶解能力,极易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导致电阻率迅速下降。因此,一级水不可贮存,必须现制现用,且取水后应尽快使用,避免长时间暴露于空气中。

二级水电阻率≥1 MΩ·cm,适用于常规化学分析,如滴定溶液配制、缓冲液制备、器皿最终润洗等。三级水电阻率≥0.2 MΩ·cm,仅用于初步清洗玻璃器皿或水浴补充水,不得用于任何与样品或试剂直接接触的步骤。

水质的保障依赖于纯水系统的正确维护。反渗透(RO)+离子交换+超滤+紫外杀菌是常见组合工艺。检验员每日使用前应检查系统运行状态,记录电阻率、TOC(总有机碳)值(如配备监测模块)。储水桶应为密闭、惰性材质(如聚乙烯),每周清洗消毒一次,防止微生物滋生。取水口应保持清洁,避免手或容器直接接触出水口造成二次污染。

在实际操作中,常见错误包括:用蒸馏水代替一级水配制ICP标准曲线,导致背景信号升高;用长期存放的“超纯水”做空白,因吸收CO₂使pH降低,影响金属离子稳定性;或误将三级水用于容量瓶定容,引入未知离子干扰。这些看似微小的疏忽,往往造成系统性偏差或结果重复性差。

原始记录中必须注明所用水的级别及制备日期。例如:“使用本实验室2025年4月10日制备的一级水配制标准系列”。若使用外购瓶装超纯水,应核查其质检报告并记录批号。废弃的纯水系统耗材(如滤芯、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环保规定处置。

总之,水是“最简单的试剂,也是最复杂的变量”。化学检验员应树立“水质即数据质量”的意识,将用水管理纳入日常质量控制范畴,确保每一个分析步骤都建立在纯净、可靠的介质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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