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检验员标准物质管理程序
标准物质是化学检测实现量值溯源、保证结果准确可靠的核心资源。其管理的规范性直接关系到检测数据的合法性与公信力。为确保标准物质在有效期内性能稳定、使用合规,特制定本管理程序,适用于实验室所有有证标准物质(CRM)及内部质控样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一、采购与选择
标准物质的选用应基于检测方法要求,优先选择国家批准的一级(GBW)或二级(GBW(E))标准物质,或国际权威机构(如NIST、ERM)发布的CRM。采购前需确认其认定值覆盖检测范围、基质与样品相近、不确定度满足方法要求,并具有有效证书。严禁采购无证、来源不明或证书信息不全的标准物质。
二、验收与登记
标准物质到货后,由指定管理员会同使用人共同验收。核对品名、编号、批号、浓度、有效期、证书完整性及包装密封性。检查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如冷藏品温度记录)。验收合格后,立即在标准物质台账中登记,赋予唯一内部编号,录入名称、证书编号、生产单位、特性值、不确定度、有效期、储存条件、存放位置等信息。证书原件归档,复印件随物存放。
三、储存与标识
标准物质必须按证书要求分类储存:溶液类通常4℃冷藏或-20℃冷冻,避光防挥发;固体类密封防潮;易燃易爆品存于防爆柜。不同类别、不同项目标准物质分区存放,避免交叉污染。每个容器必须粘贴清晰标签,包含内部编号、名称、浓度、配制/开启日期、有效期、责任人。冰箱、干燥器等储存设备应定期监控温湿度并记录。
四、领用与使用
使用人凭检测任务申请领用,管理员登记领用人、用途、数量及领用日期。开启安瓿瓶时应沿刻痕折断,防止玻璃屑污染;冻干粉需用指定溶剂完全复溶并混匀。稀释操作须使用经校准的移液器具,在洁净环境中进行。标准物质仅限指定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使用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反复冻融,分装保存更佳。每次使用后及时归位,并在台账中记录使用情况。
五、期间核查
对于使用频繁、稳定性差或临近有效期的标准物质,应实施期间核查。方法包括:用新批次CRM比对、测定历史稳定质控样、参与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核查周期根据稳定性数据确定,通常每3–6个月一次。核查结果应记录并评估,若发现显著偏移,立即停用并追溯已检样品。
六、过期与报废
标准物质超过证书有效期或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用,贴“停用”标识,隔离存放。管理员组织技术负责人评估是否可延期使用(需有稳定性数据支持),否则按危险废物处置。报废过程应记录原因、数量、处置方式及审批人,确保可追溯。
七、内部质控样品管理
实验室自制的质控样或内部标准物质,须经充分均匀性、稳定性试验和定值(至少两种方法或多家实验室协同定值),形成技术档案,明确使用范围与有效期。其管理参照CRM执行,但不得用于仪器校准或方法确认,仅限日常质量控制。
八、记录与追溯
所有管理环节均须保留完整记录:采购合同、验收单、台账、领用记录、期间核查报告、报废审批单等,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原始记录中必须注明所用标准物质的内部编号及批号,确保检测结果可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
本程序要求每一位接触标准物质的人员树立“标准即法律”的意识。唯有从源头严控、过程规范、全程留痕,才能真正发挥标准物质在质量体系中的“标尺”作用,为客户提供科学、公正、可信的检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