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检验员样品保存与运输的规范要求
样品自采集至分析完成前的状态,直接决定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化学检验员必须严格遵循“防止损失、避免污染、抑制变化”的原则,确保样品完整性。
首先,保存条件必须与检测项目匹配。测定金属的水样需加硝酸酸化至pH<2,防止吸附沉淀;测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样品须4℃冷藏、满瓶密封、避光,并在14天内分析;生物样品(如粪便、组织)常需-20℃冷冻,防止酶解或微生物降解。任何偏离标准保存条件的行为,都可能导致目标物浓度衰减或基质改变。
其次,容器材质至关重要。测硼、钠应使用塑料瓶(玻璃溶出干扰);测有机物禁用含塑化剂的软质塑料;测痕量汞需专用棕色玻璃瓶并预先硅烷化处理。所有容器必须洁净,必要时经10%硝酸浸泡、一级水冲洗、烘干备用。
第三,标识与记录不可缺失。样品标签应包含唯一编号、采样时间、地点、项目、保存条件、采样人等信息,防水防脱落。运输过程中使用专用冷藏箱、防震泡沫,并配备温度记录仪(尤其冷链样品)。交接时双方签字确认状态,如有泄漏、变色、温度超标,应如实记录并评估是否拒收。
特别注意:保存有效期是硬性约束。例如HJ 493规定,测氰化物水样需在24小时内分析,超时即失效。检验员不得因“看起来没变”而擅自延长。对于客户自行送样,若保存不当,应出具《样品状态异常告知书》,明确责任边界。
唯有将“样品即证据”的意识贯穿始终,才能守住数据真实的第一道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