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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检验员送检样品交接中的疑难问题的处理办法

化学检验员在送检样品交接环节(即委托方送样与实验室接收之间的过程)常会遇到各类疑难问题。若处理不当,易引发样品失效、数据争议、报告延误甚至法律纠纷。因此,必须建立规范、清晰、可追溯的处理机制。

以下是化学检验员在样品交接中常见疑难问题及对应的处理办法:


一、样品标识不清或缺失

问题表现:

无标签、标签脱落、字迹模糊;

样品编号与委托单不一致;

多个样品混装无区分。

处理办法:

立即暂停接收,拍照留存现状;

联系送样人,要求现场确认或补充书面说明;

若无法确认,拒绝接收或在委托单上注明“标识不清,风险由委托方承担”;

如已接收但后续发现问题,需启动不符合工作程序,不得出具正式报告。

✅ 原则:“无标识,不接收;有疑问,先澄清”。


二、样品状态异常

问题表现:

泄漏、破损、变质(如发霉、分层、结晶);

温控样品未冷链运输(如需4℃保存的生物样在常温送达);

易挥发样品容器未密封。

处理办法:

如实记录异常状态(文字+照片),填写《样品异常情况告知书》;

评估是否影响检测:

若明显失效(如溶剂挥发50%),建议拒收;

若轻微异常但可检测,需书面告知委托方风险,取得其签字确认后再检测;

在原始记录和报告中备注样品状态,必要时加注“结果仅对来样负责”。


三、送样量不足

问题表现:

样品量少于方法最低要求(如标准要求10g,仅送2g);

无法满足全项检测或留样需求。

处理办法:

核对检测项目所需最小量(含平行样、留样);

若确实不足:

与委托方沟通,优先检测关键项目;

或建议补送样品;

若委托方坚持用现有样品检测,需签署《样品量不足风险告知书》,明确:

无法做平行样;

无备份样;

结果不确定性增加。


四、委托信息不全或矛盾

问题表现:

未注明执行标准或标准已废止;

检测项目与样品类型不符(如送塑料样要求测“碳含量(高频红外法)”,但该法仅适用于金属);

要求检测方法不明确(如“测重金属”,未指明元素和限值)。

处理办法:

主动沟通确认,提供专业建议(如推荐适用标准);

发出《检测项目确认函》,列明:

建议的检测依据(标准号);

可检/不可检项目说明;

预估周期与费用;

必须获得委托方书面确认(邮件、签字回传)后方可受理。

⚠️ 切勿自行猜测检测要求!


五、危险品或特殊样品未声明

问题表现:

送样为强酸、强碱、易燃液体、有毒物质,但未标注;

生物样品、放射性物质未提供安全说明;

属于危化品但无MSDS(安全技术说明书)。

处理办法:

立即隔离存放于危险品暂存区;

要求委托方补交:

MSDS;

危险品运输证明;

特殊处理要求;

若实验室无资质或能力检测,应婉拒接收,并说明原因;

已接收的,须按危险样品管理程序处理,操作人员佩戴PPE。


六、样品与委托单信息严重不符

问题表现:

委托单写“不锈钢”,实物为塑料;

样品为混合物,但声称是纯物质;

批号、生产日期等关键信息造假嫌疑。

处理办法:

暂停流程,组织技术复核;

向质量负责人报告,必要时启动诚信风险评估;

可要求委托方提供产品证明文件(如COA、出厂报告);

若确认故意 misrepresentation(虚假陈述),有权终止服务,并保留追责权利。


七、紧急送样但手续不全

问题表现:

客户要求“加急”,但未签合同、未付款、无正式委托单;

口头委托,无书面依据。

处理办法:

坚持“先手续,后检测”原则;

可开通绿色通道,但必须:

补签电子委托单;

邮件确认检测要求;

内部审批备案;

严禁无任何依据开展检测——否则报告无效且责任自负。


八、交接记录缺失或双方签字不全

风险:发生争议时无法证明交接事实。

处理办法:

使用标准化《样品交接单》,包含:

样品名称、编号、数量、状态;

包装方式、保存条件;

送样人、接收人、时间;

异常情况备注栏;

双方当场签字确认;

电子系统同步录入,生成唯一交接流水号。


九、总结:处理原则与底线


原则具体做法
可追溯所有沟通、异常、确认均留书面/电子记录
风险共担委托方需对样品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技术把关检验员有权拒收不符合要求的样品
合规优先不因客户压力违反标准或安全规定
及时沟通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联系送样方

📌 核心口诀:
“不清不接、不足不测、不明不干、不签不认”

通过规范交接流程、明确责任边界、强化书面确认,化学检验员既能保障检测工作的科学性与合法性,又能有效规避职业风险,维护实验室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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