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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检验员监视“三废”排放

化学检验员在日常检测工作中,不仅承担分析测试任务,还肩负着实验室环境保护责任,其中一项重要职责是监视实验室“三废”(废气、废水、废渣)的产生与排放,确保其符合国家环保法规和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以下是化学检验员在“三废”排放监视中的职责、方法、管理要点及应急措施:


一、“三委”定义与主要来源


类别主要来源常见污染物
废气通风橱、马弗炉、消解仪、气相色谱排气口酸雾(HCl、HNO₃)、有机溶剂蒸气(苯、丙酮)、氮氧化物、汞蒸气
废水洗涤玻璃器皿、仪器排水、样品前处理废液重金属(Pb、Cd、Cr⁶⁺)、氰化物、有机溶剂、强酸强碱
废渣(固废)废弃样品、过期试剂、破损玻璃器皿、废弃滤纸、石墨管含毒化学品、感染性物质、锐器、危险包装物

⚠️ 实验室“三废”多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属于危险废物(HW类),严禁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或生活垃圾系统。


二、化学检验员的监视职责

1. 源头识别与分类

在实验前预判可能产生的“三废”类型;

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分类收集:

含卤有机废液 vs 非卤有机废液;

含重金属废液 vs 一般酸碱废液;

锐器(针头、碎玻璃)放入专用防刺穿容器。

2. 规范收集与暂存

使用专用、标识清晰的容器:

废液桶:耐腐蚀塑料桶,贴“危险废物”标签(含成分、产生日期、责任人);

固废袋:黄色医疗/危废袋,密封防漏。

禁止混合不相容废物(如氰化物与酸混合产生剧毒HCN气体)。

3. 记录与台账管理

填写《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记录表》,包括:

日期、废物类别、主要成分、数量、产生人;

暂存位置(危废暂存间编号)。

台账保存至少5年,供环保部门检查。

4. 排放行为监督

监督本岗位人员不得将废液倒入水槽;

发现他人违规排放(如冲洗含铬废液入下水道),立即制止并报告;

定期检查通风橱、废气吸收装置是否正常运行。


三、常见“三废”处理与合规要求

(一)废气处理

酸雾/有机蒸气:通过通风橱 → 活性炭吸附 + 碱液喷淋塔 → 达标排放;

汞蒸气:使用碘化活性炭吸附;

监测要求: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排气口污染物浓度(如VOCs、HCl),确保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二)废水处理

实验室废水必须经中和、沉淀、氧化等预处理后,方可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

严禁直排!尤其含:

第一类污染物(如总汞、总镉、六价铬)——必须在车间口达标;

有机溶剂(COD高,易燃);

建议:安装小型实验室废水处理装置(如电絮凝+活性炭过滤)。

(三)废渣(危险废物)处置

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的单位处理;

执行五联单制度(转移联单),全程可追溯;

常见危废代码示例:

HW49:其他废物(废弃试剂、沾染物);

HW34:废酸;HW35:废碱;

HW46:含镍废物;HW21:含铬废物。


四、化学检验员“三废”监视要点清单

✅ 实验前:明确废物类型,准备对应收集容器;
✅ 实验中:分类投放,不混放、不溢出;
✅ 实验后:密封容器,贴标签,登记台账;
✅ 日常:检查暂存区是否泄漏、标识是否清晰;
✅ 异常:发现异味、泄漏、标签脱落,立即报告EHS负责人。


五、违规排放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

个人可被处以罚款、行政拘留;

单位最高可罚100万元,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追究刑事责任。

📌 典型案例:某检测公司员工将含砷废液倒入雨水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


六、总结:化学检验员环保守则

“我的实验我负责,三废不乱排;
分类要清楚,台账不能少;
安全又合规,绿色实验室。”

化学检验员不仅是数据的生产者,更是绿色实验室的守护者。通过规范监视和管理“三废”排放,既履行了法律义务,也体现了职业素养与社会责任。

🔔 提醒:每年参加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培训,熟悉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规程》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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